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会有什么后果吗?
那你可要注意了,不仅对企业形象和信誉有损害,还对企业投资融资有影响,更重要的是,会影响个人的信誉、信用。
这么严重!那有什么补救方法吗?
有!失信行为纠正后可以申请信用恢复!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58号令,《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提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宜商环境。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梳理归纳了信用修复的规定,供市场主体参考:
信用修复的定义
信用修复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那么具体应当如何操作呢?
1、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者
以下四条满足任一: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3.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者
以下五条全部满足:
1.已结被列入名单满一年。
2.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3.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4.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已届满。
被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者
以下五个条件需全部满足:
1.一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 ,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
2.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3.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4.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5.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注:
1.仅收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不予公示。
2.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公示三个月。
3.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的,不得提前停止公示。
2、准备材料
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书:系统在线填写;
(二)守信承诺书:系统在线填写;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包括缴纳罚没款的凭证、改正情况说明,相关印证资料等;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提出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途径:线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进行网上申请(http://sh.gsxt.gov.cn/index.html),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后,点击“信用信息修复”。提交申请后,企业可以点击“信用信息修复记录”查看受理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出信用修复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咨询和联系方式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咨询: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科 021-33611799;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咨询: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 021-3361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