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和试用期人员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缴纳个税,是比较明确的:
一、实习生
实习生报酬,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不需要开具劳务费的发票用来税前扣除一直是有争议的。
财税〔2016〕36号规定,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要求税务局代开发票,实务中存在执行的难度。
那企业到底能不能以工资单来税前扣除?建议咨询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二、试用期
试用期的员工工资以工资表等单据税前扣除,按照“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