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务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改善,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一起来看!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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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照多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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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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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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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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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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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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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律师事务所核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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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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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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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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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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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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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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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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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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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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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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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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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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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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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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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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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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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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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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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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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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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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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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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
(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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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领域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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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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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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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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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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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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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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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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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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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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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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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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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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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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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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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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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电子缴税入库的开具电子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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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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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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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